人事发〔2010〕1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0]12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两名人选,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我校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0]121号)和《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条件》(专业技术人才)规定的条件进行选拔推荐。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1.个人申报,或所在单位推荐;
2.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文件要求筛选,经所在单位研究推荐,每个单位限额推荐1人。
3.学校研究,最终确定上报推荐人员。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精心组织,认真研究,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由于时间紧,名额有限,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25日(周四)下午4点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及《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两份、《专家情况登记表》三份(以上表格均需电子文档),并附能证明推荐人选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资料的复印件报人事处(雁塔校区行政楼14层)。逾期按无推荐人员对待。
3.本通知通过学校即时通办公系统下发各单位,相关附件和表格也可以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张向荣 电话: 85583027、13519173303。
附件:
人事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