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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04-17 11:51     (点击: )

人事函〔2013〕30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2012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工作8年以上(含8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18年以上(含18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23年以上(含2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并持有高级

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含3年,截至2013年9月30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二)破格申报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五年。

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两年。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聘用合同制工勤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报初、中级工考核,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鼓励

二、考核(评)工种

(一) 初、中、高级工考核工种(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二) 技师考评工种(共21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一)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列入考核(评)的工种统一使用省工考办指定培训教材。

(二)成绩评定

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实际操作考核实行合格评定。中、初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且专业理论和职业道德考核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者为合格;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的,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考核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两门考核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的,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考核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两门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4月10日至4月28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补报;

报送地点:临潼校区行政楼406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83858188 联系人:李东明。

(二)报名方式

1.申报初、中、高级工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laozike@xust.edu.cn) 一式两份;

(3)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

(4)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

2.申报技师考评的工勤技能人员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laozike@xust.edu.cn) 一式两份;

(3)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任职资格审批表》(见附件3,下载后自行打印,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岗位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经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

所有报名资料由各省、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专人统一报送省、市工考办,个人报名概不受理。

五、考核(评)时间及方式

(一)考核(评)时间

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在7月13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于7月8日至15日由各市工考办及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各市工考办和省级考核机构应于7月16日前将成绩报省工考办。

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全省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申报工种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由各市工考办及受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考核计划应提前报省工考办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考核培训收费

考核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资格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07〕172号)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附件5。

七、特别说明

从2008年开始根据我省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精神,今后我校工勤人员的技能等级岗位证书仅作为个人技能的等级证明,凡考取了的人员,将按照岗位设置职数及岗位聘任的相关条件进行评聘上岗,聘任后才能兑现相关工资等待遇。

附件: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

      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

      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收费标准

      5.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收费标准

      相关附件下载

                                           

                                                      人事处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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