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10年教职工冬季取暖工作,根据《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冬季取暖费标准的通知》(陕人发[2007]7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冬季取暖费的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冬季取暖期为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3月15日,共计4个月。发放标准为每人600元。发放范围为2010年12月1日在册的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提前离岗人员。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随2011年1月工资发至教职工工资存折。
请各单位、各部门负责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并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
西安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