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发〔2012〕92号
符合145号文件要求的广大未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精神,我校前期已为符合政策要求的超龄人员及曾在我校工作过的未到年龄人员申报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目前仍有部分同志前来咨询此项业务。
鉴于此情况,为了保障符合条件且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现决定继续接受报名。根据正常办理的时间周期要求,特将报名截止时间定为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18:00前。请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及时报名,以确保相关参保手续能按时按要求顺利办完。不按时报名,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联系人:武树森 联系电话:85583464
联系地址:雁塔校区校医院三楼综合办公室
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