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发[2011]77号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我校2010年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建设,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22号),学校拟开展课程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方式及地点
培训主要通过教育部全国网络培训中心培训系统进行,各省分中心组织管理。培训分为“2011年下半年集中培训课程”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课程”在线培训。
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在培训中心网站(hhtp://www.enetedu.com)注册报名并到陕西分中心(设在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集中参加培训学习;
2.培训内容见《关于公布201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附件2)。
3.选课要求和选派条件
(1)每位教师只能选择1门课程参加培训,选择课程应为本学院所辖专业核心课程或主干课程(专题类课程不在本次培训课程范围之列);
(2)每门课程选派1~2名教师参加培训(每门课程学校最多支付2人培训费);
(3)选派教师任职以来教学工作量饱满,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未参加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的培训课程。
(4)参加培训的教师为开设有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4. 培训费用
学校承担课程培训费600元,其他费用自理。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费票据、“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培训总结到人事处报销培训费。若课程考评不合格,未取得“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学校不予承担培训费用。
5.工作要求
参加培训教师名单经人事处审核后,9月16日前将返回审核结果,各学院(部)按照审核结果通知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教师在培训前通过电话的形式,向人事处师资科报告培训具体安排。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费票据、“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合格证书)、培训总结到人事处师资科(临潼校区行政楼407室)办理培训费报销相关手续。
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 肖大为
联系电话:83858189、15829797091
附件: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