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发〔2011〕16号
各学院(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1]12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5.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以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报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申报重点和优秀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2.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文件要求筛选,经所在单位研究后推荐上报人事处。
3.学校研究,最终确定上报推荐人员。
请各学院(部)推荐的人选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并请于3月23日中午12点前报送人事处(包括申请表电子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向荣 联系电话:83858189 13519173303
附件:
1. 《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1]124号)
2.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