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发〔2011〕14号
各学院(部):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以及“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都已公布,根据学校《“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在“十二五"期间,学校将加大投入、拓宽渠道、扩大数量,鼓励教师以各种渠道赴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交流、研修与合作,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水平和能力。为做好2011年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拔与派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①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②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西部项目
访问学者:6个月或12个月
3.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项目子项目)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教学、科研中表现突出,承诺学成回国;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领域内已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确有出国进修的必要性;
3.在我校工作满3年、历年考核合格的教学科研人员;
4. 外语水平达到相应项目要求。对于未达到外语要求的申请者,可暂时不提供外语合格相关证明,待录取确定后参加相应的外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出国任务。
6.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申请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7.曾经享受国家、学校资助出国留学、进修的人员,此次原则上不再推荐。
8.满足各具体项目的相关条件及要求
三、推荐名额
设有博士点学科的学院至少推荐2名,其他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外语学院申请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至少推荐5人。
根据学校《“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任务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我校将选派10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出国访学或进修。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保证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选派青年教师出国选派情况将纳入各二级单位年终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为保障今年选派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项目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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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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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项目(含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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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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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选择合适项目,填写《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选汇总表》、《“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报所在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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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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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审核推荐人选并报学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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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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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进行网报/提交数据/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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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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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上报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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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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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进行网报/提交数据/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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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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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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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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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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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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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一)国家公派项目和“西部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二)外语要求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培训并获高级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三)出国延期
从2010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办理任何延期、改派手续。凡2009年来国家已录取的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在留学有效期内派出,否则,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其他
1.选派青年教师出国研修是贯彻实施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的重要途径。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部)落实推荐访问学者人选,不能影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选派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向荣 联系电话:83858189 13519173303
附:1.2011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选汇总表
2.西安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
人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