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 本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法规 | 人事工作 | 劳资工作 | 师资工作 | 人才交流中心 | 师德师风 |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博士后工作>>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
2011-03-07 21:37     (点击: )


人事发〔2011〕14号
 
 
各学院(部):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以及“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都已公布,根据学校《“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在“十二五"期间,学校将加大投入、拓宽渠道、扩大数量,鼓励教师以各种渠道赴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交流、研修与合作,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水平和能力。为做好2011年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拔与派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①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②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西部项目
    访问学者:6个月或12个月
    3.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项目子项目)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
    请申请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www.csc.edu.cn),详细查阅“选拔简章”,按照申请条件及要求,选择适当的申请项目。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教学、科研中表现突出,承诺学成回国;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领域内已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确有出国进修的必要性;
    3.在我校工作满3年、历年考核合格的教学科研人员;
    4. 外语水平达到相应项目要求。对于未达到外语要求的申请者,可暂时不提供外语合格相关证明,待录取确定后参加相应的外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5.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出国任务。
    6.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申请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7.曾经享受国家、学校资助出国留学、进修的人员,此次原则上不再推荐。
    8.满足各具体项目的相关条件及要求
    三、推荐名额
    设有博士点学科的学院至少推荐2名,其他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外语学院申请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至少推荐5人。
    根据学校《“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任务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我校将选派10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出国访学或进修。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保证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选派青年教师出国选派情况将纳入各二级单位年终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为保障今年选派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项目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西部项目(含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3月7日
申请人选择合适项目,填写《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选汇总表》、《“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报所在学院(部)
3月10日
学院(部)审核推荐人选并报学校人事处
3月11日
申报人进行网报/提交数据/报送材料
 
3月14日
学校上报教育厅
 
3月30日
 
申报人进行网报/提交数据/报送材料
6月-7月
公布录取结果
面试
8月
 
公布评审结果




 
    五、注意事项
    (一)国家公派项目和“西部项目”不能同时申报。
    (二)外语要求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培训并获高级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三)出国延期
    从2010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办理任何延期、改派手续。凡2009年来国家已录取的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在留学有效期内派出,否则,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其他
    1.选派青年教师出国研修是贯彻实施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的重要途径。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部)落实推荐访问学者人选,不能影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选派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向荣   联系电话:83858189 13519173303
 
 
    附:1.2011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人选汇总表
        2.西安科技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推荐表
        相关附件下载
 
 
                                                                         人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张涛等4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教育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陕西省教育厅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 | 国家留学基金委

 
 
 

西安科技大学人事处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9-85583027 83858179

传真:029-85583027 E-mail:xiaodw@x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