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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岗位调整工作的通知
2013-10-29 09:13     (点击: )

                               人事函[2013]67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岗位聘用办法》、《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现就2013年度岗位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在编、并已聘任在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满足以下申请条件者,可申请2012~2014年聘期内在同级岗位等级内调整岗位层级(2013年新进教职工和职务、职称发生变化需调整岗位等级人员已进行了相应调整,因此,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1.学校核定的各类各级岗位出现空缺。

    2.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人员业绩和任职时间等满足《西安科技大学岗位聘用办法》要求及各单位、各部门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专业技术四级、管理及工勤技能人员业绩和任职时间等满足《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及各单位、各部门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3.2012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完成了学校及相关单位、部门分配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三、调整程序

    1.学校下达各单位、各部门空缺岗位名称和数量(见附件)。

    2.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学校下达的本单位空缺岗位及数量,研究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本部门岗位调整计划。

    3.申请人填写《岗位调整申请表》,所在单位、部门审核。

    4.各单位、各部门确定岗位调整人员初聘名单,并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无异议后报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组办公室。

    5.学校审定岗位调整人员。

    6.学校出具岗位变更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相应调整这些人员的年度目标任务和聘期目标任务,并报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说明和要求

    1.岗位调整后,不采取岗位间断考核形式,各类人员聘期考核均按照新聘任岗位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2.岗位调整人员绩效工资从2013年1月1日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3.岗位调整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把握岗位聘用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保证调整质量。各类各级岗位无合适人选时要虚位以待,不得降格以求。

    4.各单位、各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岗位调整结果汇总表》及《岗位调整申请表》(一式一份)报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组办公室(临潼校区行政楼4层人事处人事科)。

    各类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人事处网址:http://rsc.xust.edu.cn

     相关下载

    (联系人:赵涛 联系电话:83858179 13720555324)

    附件:各单位(部门)空缺岗位名称及数量(另外下发)

                                              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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