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西安科技大学岗位聘用办法》和《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经两校资源整合联络小组讨论研究,报学校同意,现就关于做好陕西省理工学校科级以下人员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本次聘用,仅限陕西省理工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二、聘用原则
(一)应聘尽聘
按需设岗,全体受聘人员均能够聘用到合适的岗位。
(二)确保岗位相适
人员受聘岗位,尽可能的对应其原所在岗位,以发挥人员专业、特长,保证人员最大效能。
(三)待遇保底
受聘人员聘用在学校任何岗位上,确保待遇保底。
三、岗位设置及数量
人事处根据陕西省理工学校受聘用人员的类别和数量,按照我校岗位设置情况及各单位缺编情况,拟定校内岗位数量(大于103个),其中:专任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没有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均可报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49个,管理科级以下岗位58个(含工勤人员1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聘用程序
(一)动员部署
学校召开会议,公布岗位设置、聘用条件、工作程序等,安排部署人员聘用工作。
(二)个人报名
受聘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公开竞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依次可报三个岗位)。
(三)聘用工作初聘
1.专任教师岗位。由各学院(部)相关人员组成5-7人的面试小组,对受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基本的教学能力和基础的专业知识,初步确定聘用结果。
2.辅导员岗位。由学工部根据辅导员选聘办法,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面试小组,对受聘人员进行面试,初步确定聘用结果。
3.其他专技岗位和管理岗位。由各单位(部门)根据个人填报的三个志愿情况,对于报岗人数少于公布的岗位数量的岗位,直接进行聘用,初步确定岗位聘用结果。
(四)公开竞聘
公开竞聘采取述职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各单位(部门)组成5-7人的面试小组,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岗位需求数量对受聘人员进行公开竞聘。人员聘用中若有特殊情况,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组协同相关单位组成5-7人的面试小组进行面试。未聘用到第一志愿的受聘人员再根据第一志愿竞聘后岗位空缺参加第二志愿岗位的竞聘,同理参加第三志愿岗位的竞聘。
(五)暂未聘人员调整
对于聘用工作中,未能聘用到个人所报的三个志愿岗位的人员,由学校聘岗工作组根据岗位空缺及暂未聘人员情况进行调整(若暂未聘人员较多,则根据空岗位情况重新安排暂未聘人员进行报岗)。
(六)聘用结果公示
人员聘用完成后,由各单位(部门)将初聘结果上报人事处,人事处对各岗位初聘人员进行公示。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具体规定兑现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五、聘用政策
(一)职称转评
聘用在各类岗位的人员,学校统一根据学校所具有的各职称系列评审权情况,对受聘人员所聘岗位对应的职称进行转评。其中高校教师系列和工程系列学校具有评审权,受聘人员可直接进行转评;受聘在其他专技岗位(会计、审计、卫生、出版、图书等系列)申请职称转评的,应具备省上主管部门文件规定转评的条件。所聘各类岗位后期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按照学校职称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二)岗位聘用及考核
申请聘用各类岗位的人员,岗位聘用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岗位聘用办法》实施聘用,考核由各二级单位(部门)根据所聘用岗位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三)待遇
1.专任教师、实验技术、其他专技岗位人员
按照原聘用岗位等级,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兑现受聘岗位所对应的基本工资和校内绩效工资至下一聘期结束。
2.管理岗位的人员
按照就高原则,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兑现基本工资和校内绩效工资。若原聘用岗位等级兑现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工资和校内绩效工资高,则兑现其他专业技术相应等级待遇至下一聘期结束。
3.根据《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陕人发〔2000〕11号)文件,第11条“受聘人员被聘用上岗后,享受本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保险待遇”的规定,本次人员聘用按此规定执行。
(四)到岗考核和转岗
聘用在各类岗位的人员,下一聘期结束考核需按照所在岗位职责进行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自身条件需重新调整岗位。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7年7月7日。
(二)个人报名:2017年7月10日14:30-17:00。
受聘人员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公开竞聘岗位报名表》,并于2017年7月10日17:00前交校人事处(办公地点:陕西省理工学校)。
(三)聘用工作初聘:2017年7月11日-12日。
(四)公开竞聘:2017年7月12日-13日。
(五)暂未聘人员调整:2017年7月14日-16日。
(六)聘用结果公示:2017年7月17日-21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2017年7月22日。
七、工作要求
(一)设岗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人员聘用工作,要坚决贯彻校党委、校行政的决定、工作部署,保证人员聘用做到应聘尽聘。
(二)聘用期间,陕西省理工学校科级以下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学校公布聘用结果后,要尽快做好交接工作。
(三)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对在人员聘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校纪委全程监督本次聘用工作。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资源整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事处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83856340(纪委) 83858179(人事处)
举报邮箱:jiwei@xust.edu.cn renshike@xust.edu.cn
附件:1.学校岗位需求情况表
2.西安科技大学公开竞聘岗位报名表
西安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