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科党办发〔2012〕9号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重申如下:
学校处级以上干部离校外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西科党办发〔2011〕10号)要求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返校后及时销假。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2年4月11日
西科党办发〔2012〕9号
关于进一步严格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实施以来,广大干部按照学校规定,认真执行请假制度,确保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护了校园稳定安全。但是,近期以来,有些干部离校外出不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工作。为进一步严格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处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需离校外出者,必须按有关规定请假。
二、党委书记、校长离校外出,按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离校外出,应事前征得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并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离校期间,分管工作由对应的结对子校领导或委托一名校领导负责。
四、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离校外出超过1天(含1天),应事前征得分管校领导批准;超过3天(含3天)以上,应在事前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请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同时向本单位(部门)其他同志通报外出情况,并指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持日常工作。
原则上,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特殊情况须报请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五、各单位、各部门副职领导干部外出离开学校超过1天(含1天),事前应征得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批准;超过3天(含3天),事前应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分管校领导批准;超过7天(含7天),事前应征得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批准,同时向本单位(部门)其他领导同志通报外出情况,并由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安排其他领导代管其分管工作。受委托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延误相关工作。
六、处级干部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处级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经批准同意后,将《审批表》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返校后,应及时销假。
七、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期满无法返校时,应按照规定通过其它方式履行请假手续,事后补填《审批表》。
八、各单位、各部门处级干部要提高认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处级干部外出期间手机须全天开机,以便保持通讯畅通。
九、学校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干部外出请假情况进行抽查,对不遵守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处级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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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