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人事发〔2011〕32号)要求,现将我校普通话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雁塔校区(21人,详见附件一)
培训时间:2011年4月27日16:00-18:00;
培训地点:雁塔校区教学主楼608教室。
临潼校区(145人,详见附件二)
培训时间:2011年4月28日16:00-18:00;
培训地点:临潼校区3号教学楼3305教室。
二、培训注意事项
1.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并持听课证入场(雁塔校区听课证请到雁塔校区行政楼1408室领取,临潼校区听课证请到临潼校区行政楼407室领取)。
2.培训过程中请保持安静,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要求传达给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