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发[2010]7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精神,我校拟对2009年度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师、非教师)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通过人员名单见《关于曹现刚等106位同志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西科发〔2010〕71号)、《西安科技大学关于党欢牢等71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西科发〔2010〕5号)、《西安科技大学关于文丽等6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西科发〔2010〕72号)、《关于许建礼同志具有副编审任职资格的通知》(西科发〔2010〕79号),请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相关人员。
凡办理任职资格证书者须交纳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1张,由人事处到上级主管部门办证。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1月4日前将本单位办证人员的照片以及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教师、非教师请分开填写)汇总后(同时上报Excel电子版,见附件)统一交到人事处(临潼校区行政楼407室)。逾期不办者,今后不予补办。
联系人:张向荣(非教师) 肖大为(教师)
联系电话:83858189
附件: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
人事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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