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发〔2012〕93号
各学院(部):
“百人计划”是我省选拔和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平台,也是我校加强与省外、国外高层次人次合作交流的重要形式。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陕西省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和《陕西省“百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第七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创新人才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从国(境)外引进人才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国内引进人才不少于9个月,已在陕工作的应是2011年12月1日以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近5年(2006年12月以后)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金融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规划管理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良好经营业绩的管理人才。
(二)青年百人计划条件
1.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到我省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破格引进。
(三)“百人计划”短期项目条件
1.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创新人才规定的引才标准(不含工作时间要求);
2.在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省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
请各院(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从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角度,把高水平、能合作、有意向的紧缺人才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纳入到本学院(部)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团队中来,发挥引领、带动、指导、促进和建设的作用。
申报人员根据个人条件确定申报“百人计划”类型,分别填写《陕西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陕西省引进青年高层次人才申报书》或《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书》,并请各学院(部)汇总后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博管办。报送材料包括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各1份,电子版除汇总表和申报书为excel表格外,附件材料请统一做成pdf格式。
联系人:孙艳红 联系电话:83858178 13193325669
吕勤勇 83858189 13772177805
电子邮箱:boguanban@xust.edu.cn。
附件(请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1. 《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2. 《陕西省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
3. 《陕西省“百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
4. 《陕西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
5. 《陕西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填表说明
6. “百人计划”创新人才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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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