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人事处前期已下发2021年教授、副教授代表作外审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根据陕西省人社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相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485号)相关要求,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学校拟开展2021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定于12月中旬完成教师系列职称的个人申报,12月下旬完成校内评审。
二、注意事项
1.今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执行《西安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发〔2018〕33号)和《西安科技大学破格评审教授、副教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发〔2020〕34号),同时结合《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相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485号)相关要求开展申报和评审等工作。
2.申报职称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
3.申报人员任现职年限从职称批文规定的任职时间算起,若批文无任职时间的,则从上一次各级大评委会通过之日算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①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②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④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⑤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位申报人,请拟晋升职称的人员抓紧时间,认真做好个人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
2.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3.拟申报人员需填写《教师系列申报职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表》(附件2),交材料时统一提交。
4.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5.其他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或者人事工作群下载。
6.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等环节中,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陈军胜、张耿联系,联系电话:83858189。
附件:1.2021年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2.教师系列申报职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表
3.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
人事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