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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度教师考核工作安排》和《2016年度科级及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考核
2016-12-26 15:52     (点击: )

西科党办发2016〕47

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教师和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考核工作一律不述职,仅接受材料评议考核。现将《2016年度教师考核工作安排》和《2016年度科级及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考核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2016年度教师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机构

各学院(部)成立由党政班子成员、工会和共青团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教师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与时间

(一)考核范围

已聘任到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不列入专任教师考核之列。2016年度所有新入校人员应参加本次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

(二)考核时限

2016年1月起至2016年12月止。

三、考核等次与办法

(一)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考核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被考核总人数的15%。若实际考核优秀人员超过规定名额,超过名额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可确定为校内优秀,但比例需控制在10%以内。如果实际考核结果优秀人员未达到规定名额,则按实际情况确定。

(二)考核办法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西科党发〔2015〕1号)文件精神,教师考核工作要依据学院(部、中心)分类情况和2015-2017年岗位聘用(聘任)的教师类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分类情况,结合各类型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各学院(部)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教师考核与聘任办法执行。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分类指导、质量为重原则,要全面考核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情况,要综合评议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对于坚守教学一线、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秀、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的教师要给予肯定和鼓励。  

四、考核程序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21日~12月25日)

各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将学校2016年度教师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传达给全体教师,并安排布置2016年度教师考核工作。

  (二)考核阶段(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3日)

被考核人实事求是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教师考核表》,所在教研室(系)或研究室(所)进行严格审核,进行认真评议和量化计分。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师受聘期间确定的工作目标及教师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的相关考核项目及分值进行复核。同时,征求学校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被考核人师德、工作表现及工作实绩的意见。经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将全体被考核人的考核表在本单位内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2天。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1.各学院(部)根据考核结果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教师考核表》、《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和《西安科技大学2016年度专任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经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1月6日前报送人事处(临潼校区行政楼406室)。

  2.《西安科技大学教师考核表》和《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分别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和人事档案,请各学院(部)、全体教师认真填写,并按16K纸张正反打印。

五、几点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其结果作为教职工调整薪级工资、续聘、奖惩、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各学院(部)要根据学校教师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的基本精神和时间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教师考核办法和程序,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与完成。  

  (二)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规范程序,严格标准,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此项工作,及时、准确填报考核结果,并做好相关文书资料的存档。  

  (三)各学院(部)必须严格按照优秀等次比例以及时间要求,组织完成好本年度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务必在2016年1月6日前完成。  

(四)各学院(部)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五)考核期间,所有被考核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配合考核工作小组做好考核工作。若遇公差等情况,需提前向考核工作小组请假,获准后才能离开。

(六)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请各学院(部)在12月23日前到人事处领取《西安科技大学教师考核表》和《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或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其他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2016年度科级及以下非教学人员

考核工作的安排

一、考核机构

(一)学校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的考核工作分别由组织部和人事处牵头负责。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成立由党政班子成员、工会和共青团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的考核工作。

、考核范围与时间

(一)考核范围

各单位(部门)在编在岗的科级干部、科级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2016年度所有新入校人员应参加本次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

(二)考核时限

2016年1月起至2016年12月止。

三、考核等次与办法

(一)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考核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被考核总人数的15%。若实际考核优秀人员超过规定名额,超过名额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可确定为校内优秀,但比例需控制在10%以内。如果实际考核结果优秀人员未达到规定名额,则按实际情况确定。

(二)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科级干部考核办法》(西科党发〔2015〕49号)、《西安矿业学院职工考核办法》和《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执行。

被考核人员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围绕本职工作及学校和本单位(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实事求是地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特别是要突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考核程序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21日~12月25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被考核人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科级干部考核表》或《西安科技大学职工考核表》。

(二)考核阶段(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月3日)

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分别对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进行考核。科级干部由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考核,科级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由各单位(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和考核表需在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内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2天。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1.考核工作小组将被考核人的各项得分汇总并得出初步意见后,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和《西安科技大学2016年度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并于1月6日前报学校审核。科级以下非专任教师人员考核结果报校人事处(临潼校区行政楼405室),科级干部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临潼校区行政楼404室)。

2.《西安科技大学职工考核表》和《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分别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和人事档案,请各单位(部门)及全体被考核人员认真填写。

3.被考核人员的奖惩根据西科党发〔2011〕41号、西矿字1999〕第034号及西科党发〔2013〕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几点要求

(一)年度考核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其结果作为职工调整薪级工资、续聘、奖惩、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各单位(部门)及被考核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填写考核表,做好考核各项工作。

(二)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规范程序,严格标准,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此项工作,及时、准确填报考核结果,并作好相关文书资料的存档。

(三)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优秀等次比例以及时间要求,组织完成好本年度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务必在2016年1月6日前完成。

(四)考核期间,所有被考核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配合考核工作小组做好考核工作。若遇公差等情况,需提前向考核工作小组请假,获准后方能离开。

(五)未尽事宜由组织部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部门)在12月23日前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西安科技大学职工考核表》和《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或从人事处网页下载;《西安科技大学科级干部考核表》请到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其他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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