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43号
各学院(部)、附属中学: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教师[2015]24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5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决定评选2018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由各学院(部)、附属中学组织推荐评选,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是系或教研室,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是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推荐名额
1. 学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每学院(部)、附属中学推荐1个。
2. 学校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详见附件一。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所在单位高度重视,党政大力支持师德建设工作,坚持长期开展群众性师德建设活动。
2.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划、有方案、有措施。
3.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效果显著。
4.师德建设成绩突出。其成员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高,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关爱学生,立德树人,能够积极投身“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等育人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积极,心理健康,不存在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部)、附属中学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做好本单位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对于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或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事迹突出的教师要优先推荐。
2.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师德先进个人侯选人须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和《西安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并撰写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材料主要反映2016年7月以来的事迹,要求重点突出,真实具体,文字精练。
3.请于6月6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见附件二和附件三,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事迹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临潼校区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310868168@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西安科技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
3.西安科技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4.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