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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的通知
2018-06-01 11:23     (点击: )

人事函〔2018〕41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教师发展,推进学校与江苏省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江苏省《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8〕11号)有关精神,学校2018年开展推荐教师赴江苏省有关市、县、区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镇长团团员条件

1.推荐人选应具备: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任职安排

团员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任职从2018年8月起,时间为1-2年。

三、推荐程序

1.个人报名与单位审核。按照个人自愿原则,由报名教师个人对照岗位需求相关信息(附件1、附件2),填写《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各单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于6月8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405)办公室,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982844684@qq.com。

2.同时在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kjzzt.jsrcgz.gov.cn)首页的“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上注册并进行网上申报,延任第十一批的团长和成员不需要网上填报。

3.重点推荐到泰州市及徐州市鼓楼区挂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科技镇长团成员报名推荐工作。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83858189

附件:(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1.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岗位安排表

2.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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