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2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 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26 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6 号)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截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向本单位提出报名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各单位中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有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厅(局)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学校推荐名额为4名,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学校推荐人选控制指标。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或所在单位推荐。
2.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文件要求筛选,经所在单位研究推荐。
3.学校研究,最终确定上报推荐人员。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遴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把质量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平公正地把在一线岗位上取得了突出成就、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真正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人才推荐出来。
2.推荐人选其参评业绩、成果和贡献须是本人 2013 年 1 月 1 日后所取得,涉及经济效益评价的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涉及科学价值、社会效益、理论贡献等评价的,以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或颁发的表彰奖励证书记载为准。申报人信息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完整规范,户籍信息具体到县,出生日期完整。
3.由于时间紧,名额有限,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18日(周三)16点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201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和政府特贴申请表(请在http://www.zhichen.com.cn/DownLoadShow.asp?id=220网站中,通过下载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安装后生成打印)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临潼校区行政楼四层405室),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逾期按无推荐人员对待。
4.“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直接准备以下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单行事迹材料 |
2 |
介绍本人事迹业绩的文字材料 |
2 |
201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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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特贴申请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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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附件材料 |
8 |
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上有关部门审核后退回 |
注意: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并于2018年4月19日(周四)16点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
5.由于时间紧急,本通知通过学校广讯通办公系统和人事工作群同时下发各单位,相关附件和表格也可以在人事处网站或人事群下载。
联系人:贺平 电话: 83858189。
电子邮箱:310868168@qq.com
附件:《201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