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2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8〕5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函〔2018〕15号)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陕西省师德先进评选工作和陕西省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评选范围: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2.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二级学院(部)系或教研室、附属中学年级组。
3.陕西省道德模范评选范围:在陕工作生活的18周岁以上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教育系统重大典型,“时代楷模”“大国工匠”“三秦楷模”,以及省级以上“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向上向善好青年”“师德标兵”等可优先推荐。往届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获得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
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3.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关爱学生,立德树人,能够积极投身“三秦教师结对帮
扶贫困学生”等育人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
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6.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不
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担任县(区)级教学能手以上教学骨干,
工作业绩突出。
7.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
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
止文明积极,心理健康,不存在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
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8.年度考核不少于5次优秀,近5年来年度考核不少于 2 次优秀。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获得校级师德先进集体(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无组织有偿补课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
严格落实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经常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岗前和校本培训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在开展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积极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
4.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
职业道德,能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
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
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活动开展成效明显。
5.申报集体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6.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 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
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及
其以上师德先进、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
7.近5年来社会各界对申报集体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本集体教师无严重失德行为,不存在被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
8.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
9.近5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本校教师无严重失德行为,不存在被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
(三)陕西省道德模范评选条件
1.陕西省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优秀传统道德所涵盖的日常行为养成上事迹突出,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无违法违纪记录。
2.陕西省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在业内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群众广泛颂扬。
自强励志模范:有志气、有骨气,在困难、疾病和挫折面前不认输不气馁不懈怠,依靠自身辛勤付出、顽强拼搏自主脱贫奔小康,为家庭撑起一片天空、为个人闯出一番新境遇,是困难家庭的顶梁柱,是邻里群众心目中的励志典型、感动人物。勤劳智慧有担当,创新创业成效显著,是当地产业发展、百姓致富的领头雁。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典型。
三、推荐程序与名额
1.个人申报。
2.由所在单位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所在单位研究推荐,每个单位限额推荐师德先进个人1人、师德先进集体1个和道德模范1人。
3.学校研究,最终确定上报推荐人员和集体。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
(2)《陕西省2018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
(3)《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
(4)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5)近5年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6)近5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
(7)2013年以来所属教师获校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情况说明。
(二)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附件4);
(3)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4)近5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章)。
(三)申报道德模范材料:
(1)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按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排版。
(2)《陕西省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4),其中事迹简介篇幅控制在500字左右,照片统一使用2寸红底免冠彩照。
以上材料一式1份,所有申报事迹材料用A4正反面纸打印,并将材料电子版打包标注单位名称后发送至310868168@qq.com。以上所列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8年陕西省师德先进和陕西省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的选拔推荐工作,精心组织,认真研究,确保此项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由于时间紧,名额有限,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27日16: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和推荐集体报人事处(临潼校区行政楼四层405室)。逾期按无推荐人员对待。
3.由于时间紧急,本通知通过学校即时通办公系统和人事工作群同时下发各单位。
联系人:贺平 电话: 83858189。
电子邮箱:310868168@qq.com
附件:1.《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2.《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3.《陕西省2018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4.《陕西省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5.《陕西省道德模范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