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3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2018寻找最美教师>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8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具有崇高师德、时代特征的新教师典型;
(二)从教5年以上;
(三)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
(四)今年“最美教师”选拔重点包括:
1.思想政治课教师;
2.素质教育教师;
3.从事课后服务工作教师;
4.教育界的泰斗级教师;
5.台湾籍教师;
6.一带一路上外籍教师。
(五)曾获得中央电视台“最美教师”“最美乡村教师”者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范围、名额和推荐方式
(一)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在职,个别事迹特
别突出的退休教师也可参加),符合评选条件,尤其是列入今年重点选拨范围内事迹突出,具备典型性的教师。
(二)名额分配。各单位视情推荐1名“最美教师”候选人和1个最美教师团队。
三、具体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把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展现教师队伍时代风采的一个窗口,利用评选推荐“最美教师”契机,大力宣传和积极弘扬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倡导广大教师向身边优秀教师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
(二)严格把关。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和工作业绩要严格把关,坚持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认真组织填写《2018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2018最美教师团队推荐表》(附件2),并撰写好事迹材料(第三人称)。
(三)按时报送。请有关单位于2018年5月9日(星期三)17:00前将候选对象推荐表及详细事迹材料各1份报送至人事处(临潼校区行政楼四层405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8284468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辉 电话: 83858189
电子邮箱:982844684@qq.com
附件:1.《2018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2.《2018最美教师团队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