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部)组织报名,学校资格审查,现将我校202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4月23日至4月27日止。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7日17点前向人事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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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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